实习工作,是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育课程的重要构成,是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我院“全实践”教学理念的重要体现。我院实习工作包括教育见习、驻园研习、教育实习等形式。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实习工作,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实习工作的目的
通过实习工作,要求学生将平时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地应用于各类幼教机构的实践中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培养高尚的师德和从事保教工作的能力。同时,深入了解幼儿教育实际发展情况,学习先进的保教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习工作的内容
(一)教育见习
1.观摩一日生活常规活动,了解幼儿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培养方式。
2.观摩不同领域集中教学活动,了解集中教学活动设计与组织方式。
3.观摩区域游戏活动,了解区域游戏活动的组织环节及基本方法、步骤。
4.观摩与记录班级环境,了解班级环境基本构成与特点。
(二)驻园研习
1.观摩并组织一日生活常规活动,了解幼儿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培养方式。
2.观摩不同领域集中教学活动,初步掌握集中教学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
3.观摩区域游戏活动,初步掌握区域游戏活动的组织环节及基本方法、步骤。
4.观摩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家园联系活动,了解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的方式。
5.观察幼儿个案情况,并尝试提出教育建议。
6.观摩教研活动,了解教研活动组织方式。
(三)教育实习
1.观摩、设计与组织一日生活常规活动,学会根据幼儿个别差异照顾、管理幼儿,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观摩、设计与组织不同领域集中教学活动,能够以游戏化方式,观察、引导、支持幼儿的学习与发展。
3.观摩、设计与组织区域游戏活动,掌握区域游戏活动的组织环节及基本方法、步骤。
4.创设班级环境、各种玩教具等,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5.观摩并开展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家园联系活动,掌握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的方式。
6.观察与评价幼儿身心发展情况,并提出适宜的教育建议。
7.观摩并参与教研活动,具备初步的教研能力。
(四)实习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教育见习:由由学生自选我院实训基地之一参与见习。见习时间分散到第1-4学期,见习时长为2周。
第1周:全面观察并熟悉幼儿园环境,了解幼儿园一日保教的主要程序和内容,明确幼儿园主班教师、配备教师和保育员等各类人员的具体职责。
第2周,参与师德体验、观察幼儿园教师生活活动、集中教学活动、区域游戏活动组织实况和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情况,并进行记录与分析。
2.驻园研习:由学生自选我院实训基地之一,再由学院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集中参与研习。研习时间为第5-6学期任一学期,研习时长为4周。
第1周:全面观察并熟悉幼儿园一日生活环节流程及要求,熟悉幼儿,并在教师指导下制定保育工作计划。
第2-4周,在幼儿园研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观摩并研讨幼儿园各项活动,同时,制定区域活动、教学活动等计划,并尝试实作。
3.教育实习:结合我院实习基地建设情况和学生个人意愿,我院教育实习为集中实习。时间安排在第7学期,实习时长为16周。
第一阶段(8-9月):联系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准备。
实习开始前,由学生自选我院实训基地之一参与教育实习。认真学习教育实习手册和实习生实习细则等实习相关材料,明确实习任务和实习中应遵守的相关规定,领取实习材料,作好实习前准备。
第二阶段(9-12月):全面实习阶段
第1周(9月上旬):熟悉实习单位环境,尽快适应实习生活。包括了解并熟悉实习单位各项基本情况,包括各项实习管理制度、课程设置情况、一日活动安排与要求、整体实习计划等内容;进入实习班级,主动与实习指导教师建立良好联系;熟悉并记住班级每位幼儿的名字和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时的家长;熟悉实习单位一日生活常规各环节;明确主班教师、配班教师、保育员在一日活动中的工作职责。
第2-10周(9月中旬至11月底):全面观摩与实作幼儿园各项保教工作。包括观摩并实作班级一日生活常规各环节(入园、盥洗、进餐、午睡、离园等,做好各项保育实习工作;观摩并实作集中教学活动、区域游戏活动,掌握集中教学活动、区域游戏活动设计和组织能力;根据实际活动需要,进行环境创设;观察并评价幼儿;做好班级管理、家园(企)交流等工作。
第11-12周(12月初):开展实习总结,提炼实习经验。包括召开实习经验交流会、实习成果汇报活动(如实习生“赛课”活动)等。
第三阶段(12月至次年1月):上交实习报告,归档保存各项实习资料。
实习结束后,每位实习生要上交教育实习手册、实习简报等材料;高校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开展实习生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评选优秀实习生。
三、实习总结与成绩评定
(一)实习总结
1.实习生个人总结。要以教育理论为指导,总结自己在实习期间的收获、体会,分析保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对实习工作的改进意见,可以写成专题报告,也可以进行全面总结;整理好《实习手册》交我院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审阅。
2.实习单位总结。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应举行座谈会总结实习工作,针对实习生实习表现,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
3.学院总结。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应召开全院实习总结汇报大会。总结汇报大会可吸收下一年级的学生参加,听取实习生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成绩评定
1.对实习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应采取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教育见习和驻园研习成绩由见习或研习单位指导教师(占比70%)、学院指导(带队)教师(占比30%)共同确定,最终实行百分制;教育实习成绩由教育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占比50%)和学院指导教师共同确定(占比50%),具体标准见大纲。
2.实习单位、学院签字、盖章后,上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四、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本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实习工作领导、学前教育系主任、指导教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学院实习工作。
(二)实习单位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单位实习工作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我院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实习组长组成,全面领导实习单位的实习工作。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单位实习工作负责人)任组长,我校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任副组长。
(三)在同一个实习单位的实习生组成一个实习组,设组长1人,协助我院实习指导(带队)教师进行工作,组长由我校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确定。
五、教育实习各级组织及人员职责
(一)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各类实习大纲,全面组织安排和管理本学院实习工作。
2.负责实习基地的选定、审核、使用。
3.选派实习指导(带队)教师。
4.与实习单位实习负责人联系,研究实习内容。
5.对实习生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实习生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6.了解、掌握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把教师指导实习情况作为对教师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实习单位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我院实习计划,结合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习单位实习工作计划和选派指导教师,研究实习组织、管理办法、指导原则及方法,落实实习相关问题。
2.介绍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分配实习生的实习班级。
3.宣布实习日程、有关规章制度和实习中的注意事项。
4.督促检查实习工作情况。
5.定期分析、研究实习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
6.实习结束时,总结实习工作的经验,对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实习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高校指导(带队)教师职责
1.学校指导教师代表学校参与实习指导;
2.召开实习前动员会,介绍实习意义、目的、内容、要求等相关安排;
3.担任实习单位实习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实习单位实习领导小组工作;
4.负责与实习学校实习负责人密切联系,研究商定有关教育实习的各项具体问题;
5.负责协调学院、实习单位、实习师生间、指导教师与实习生间各方面的关系;
6.负责与实习单位及学生签订各项实习协议;
7.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实习工作和财务开支及报销;
8.协助实习单位和一线指导教师解决实习中临时发生的问题;
9.听取实习生组长的汇报,参加有关会议,全面了解实习工作,定期向本院实习领导小组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10.定期走访实习基地,了解实习情况并做好记录;
11.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加强对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12.综合评定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
13.搜集、整理相关实习材料,及时审核和归档;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l.向实习生介绍本班幼儿基本情况。
2.指导实习生观摩与试作各项保教工作。
3.指导实习生备课、研究教学内容、教法,编写教案。
4.审批实习生试教教案,指导实习生试教,评价实习生试教表现。
5.评定实习生工作成绩。
6.参加实习总结工作。
(五)实习生组长职责
1.在实习单位领导小组及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的领导下,协助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的工作。
2.向同一实习小组同学传达实习单位及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布置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3.负责督促、检查本组实习同学在实习单位遵守纪律、专业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向实习指导(带队)教师汇报。
4.负责发放和回收相关实习材料,传达学院和实习单位的通知和有关文件。
5.参加实习单位有关实习的会议。
(六)实习学生的要求
1.本院师范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实习工作。各类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实习生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应学习并熟悉教育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教育的教材和教学大纲;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并对实习学校的教改起促进作用。
3.实习生要关心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禁止讥讽、辱骂和体罚学生;刻苦钻研教学内容,深入了解幼儿,教学严谨,工作勤奋,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虚心接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为提高教育质量多作贡献。
4.实习生应具有初步的教学组织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熟悉和掌握备课、编写教案、课堂讲授、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和班主任(主班教师)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一定教育调研方法,提交有质量的教育调研报告。
5.实习生应具有语言表达技能的基本功和书面表达技能的基本功、实验操作技能以及组织课外活动的能力。在组织和指导幼儿开展课外活动中具有某一方面的技能。
6.实习生要道德高尚,仪表端庄,团结互助,遵纪守法,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凡言行不检点,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受到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令其停止实习。
7.实习生要服从实习学校的领导,尊重实习单位的教职工,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如有建议和意见,必须通过实习组长或指导教师有组织地提出,不得随便议论。
8.实习生要爱护实习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所借用的图书资料,仪器物品等必须妥为保管,按期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9.实习生实习期间凡组织幼儿参加校外活动,必须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领导同意,并作好必要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不准擅自带领学生外出活动。
10.实习生必须严格信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承诺;要严格请假制度,由于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l-2天必须经双方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累计缺勤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须重新参加实习工作。
11.实习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干扰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违者给予实习成绩降等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实习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实习经费使用按照学院相关标准执行。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办公室2021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