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人科〔2017〕105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2017年5月8日院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7年5月24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实习(实训)基地是高等学校学生参加专业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对稳定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我校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对于学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实习(实训)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途径
1. 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2. 各二级院(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实训)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二级院(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 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需要,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分二级建立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类型
1.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是校级实习(实训)基地,凡能承担两个或以上学院多个专业的教学实习(实训)任务的校外企事业单位,由学校出面与之签订协议,作为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的实习(实训)基地;二是院级实习(实训)基地,只能承担一个二级学院或一个专业的教学实习(实训)任务的校外企事业单位,由二级学院与之签订协议,报学校教务处备案,作为院级管理的实习(实训)基地。
2.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由学校统筹规划建设的实习(实训)基地(中心),包括实验室、实验中心、工程实训中心等。
三、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目标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规划,根据实习(实训)学生规模,确保每个专业至少有2个及以上固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力争在三年之内,使全校实习(实训)基地总数达到120个左右。
四、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 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应根据学科和专业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由学校或二级学院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2. 学校优先支持层次较高、接受我校师生人数多的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新建的实习(实训)基地,应优先考虑那些经过多次实习(实训)、符合实习(实训)教学要求、但尚未签约的单位。
3. 基地建设应充分调动学校、社会多方积极性,注重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培育与管理,强调资源共享、受益面广,讲究效益、建出特色。
4. 基地共建双方互利互惠,义务分担,共同发展,学校各教学单位加强与实习(实训)基地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基地共建单位的助学积极性。
5. 实习(实训)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实训)经费开支。基地地点选择应符合“远近结合、就近为主、动态发展”的要求,学校各教学单位与相对固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注意根据社会发展、基地变化情况和学校专业结构作必要的动态调整。
6. 实习(实训)基地能满足实习(实训)学生住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条件。
7.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次性接收的实习学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5人。
五、学校与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 学校与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协议书,并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2. 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科研合作、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3. 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4. 学校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指导人员共同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实习(实训)实施计划。基地负责人按学校规定,每年一次性享受相应的指导费。
5. 参加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6. 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按学校提供的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要求,委派专人参与指导。
7. 实习(实训)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 实习(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制定实习(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六、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
1. 各单位在建立基地(校外实习基地)期间,联系、考察、调研实习(实训)基地的招待费、差旅费和误餐补助费,学校组织对实习(实训)基地的检查评估和会议支出费,基地挂牌制作费等,各单位可凭签订好的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后按学校财务规定报销。
2. 教务处为学校实习(实训)基地的主管单位,负责全校实习(实训)基地的总体规划,组织检查和评估,审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发挥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作用。校外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由教务处负责具体落实,并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审批表(附件2);校外院级实习(实训)基地由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在与实习单位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______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审批表(附件3)表和草拟协议书的商议稿,送交本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签定合作协议书,并报教务处备案;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由学校教务处和相关二级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3. 实习(实训)基地管理按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但必须建立保证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完成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制度。
4. 加强与实习(实训)基地的联系,共同研究和探索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和实习(实训)教学方法的改革。
5.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和企事业单位协商解决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习(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6. 为适应新形势下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需要,及时了解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教学实习状况,学校教务处每年对实习基地(实训)信息进行一次统计、检查,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信息统计表》(附件5)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6),报送教务处。
七、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1. 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学校(教务处)或教学单位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2. 实习(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到期时,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3. 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合作内容;(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其它。
八、实习(实训)基地挂牌
1. 学校或二级学院与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签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后,实习(实训)基地挂“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践教学基地”铜牌。
2. 实习(实训)基地铜牌规格一般按长60-90CM,宽40-60CM式样制作。
3. 挂牌由各单位凭签订好的基地协议书,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挂牌申请表(附件4)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制作。
九、实习(实训)基地的检查和评估
为促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适时会同有关教学单位不定期对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协议到期的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对丧失了基本条件的单位,予以撤消。
十、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育〔2009〕10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模板)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审批表(建立校级实习基地用)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审批表(建立院级实习基地用)
4.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挂牌申请表
5.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基地信息统计表
6.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信息统计汇总表
附件1
编号 |
SJJD |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合作甲方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
合作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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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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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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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践教育是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实践性人才的重要环节。校外实践教育是为促进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了使学生更多和更深入地了解社会人才需求,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甲方)与 (乙方)本着相互协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乙方进行校外实践教育。
2.每次校外实践教育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实习生相关情况和书面的校外实践教育安排计划(包括实践教育目的、时间、内容与要求等),经乙方确认后,甲方方能进行实际选派学生。
3.校外实践教育期间,实习生与指导教师严格执行乙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承担乙方安排的校外实践任务,讲求效率、保证质量。
4.根据可能和需要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每年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校外实践教育安排接受甲方学生到乙方及所属部门进行实践教育活动。
2.指导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规则,并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
3.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实践教育工作,指派有经验的专业教师对实习学生进行具体指导。
4.向甲方反馈学生实践教育情况,并出具实习生实践教育情况的鉴定意见。在实践教育结束后,对每个实习生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评出成绩。
5.乙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安排甲方实践教育,应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甲方。
6.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获得相应权益。
三、为加强协作,甲乙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序、正常运行。
四、协议合作年限
合作期限暂定 五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可再续签。
五、其他
1.每年具体实习人数及具体权利义务,双方另行签订《实习协议书》约定。
2.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乙方(盖 章):
代表人(签名):______ ____ 代表人(签字):__ ____ 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审批表
(建立校级实习基地用)
实
习
基
地
情
况 |
实习基地类型 |
校内( ) 校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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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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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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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拟建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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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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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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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可接收学生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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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学生食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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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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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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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的基础和可提供的条件(着重说明能否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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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见 |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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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分管副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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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单位将草拟好的实习基地协议书附于申请表后
附件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_____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审批表
(建立院级实习基地用)
实
习
基
地
情
况 |
实习基地类型 |
校内( ) 校外( ) |
||||||
实习基地名称 |
|
|||||||
实习基地地址 |
|
|||||||
基地拟建立时间 |
|
年 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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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的专业 |
|
一次性 可接收学生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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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学生食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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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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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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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的基础和可提供的条件(着重说明能否满足实习教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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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或专业负责人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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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意见 |
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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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草拟好的实习基地协议书附于申请表后
附件4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挂牌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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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数 |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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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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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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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费项目 |
金额 |
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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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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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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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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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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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查意见 |
二级学院审查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分管副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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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查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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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单位将基地协议书复印件附于申请表后。
附件5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习(实训)基地信息统计表
学院(盖章): ( 20 ——20 学年)
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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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类型 |
校内( );校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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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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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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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单位 简介 |
(结合实习基地建立的基本条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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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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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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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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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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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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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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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协议 |
是( );否( ) |
协议书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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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实习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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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安排 |
实习时间: ;每批 人,今年共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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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生活 设施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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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经费 |
本年度投入 (元) |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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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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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辅助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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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工作与基地建设总结(包括:①实习基地状况;②实习教学内容、效果;③指导及辅助人员队伍;④学校与基地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方面开展的合作以及取得的建设成绩;⑤实习工作改进与建议等。填写时上述说明文字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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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每张表只填一个基地情况。
填表人: 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6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实习(实训)基地信息统计汇总表
(20 —20 学年)
二级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实习基地名称 |
建立 年份 |
地点 |
挂牌 情况 |
基地类型 |
实习类型 |
实习专业 |
实习时间 |
年接纳实习生总人数 |
基地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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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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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院实习基地汇总用表。①基地类型:分校内、校外填写;②实习类型:分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填写;③实习时间:填写实习时间段。
填表人(签字): 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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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